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防城港电厂2号机组汽机、锅炉、电气、热控、除尘、除灰、脱硝、脱硫系统等及其附属设备C级检修,3号机组汽机、锅炉、电气、热控、除尘、除灰、脱硝、脱硫系统等及其附属设备C级检修,及4号机组汽机、锅炉、电气、热控、除尘、除灰、脱硝、脱硫系统等及其附属设备C级检修。详情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与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2号机组计划2024年4月10日停运至2024年5月9日并网发电,检修总工期30天;3号机组计划2024年6月17日停运至2024年7月16日并网发电,检修总工期30天;4号机组计划2024年8月14日停运至2024年9月12日并网发电,检修总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服务地点:防城港市东部的企沙镇赤沙工业园区内防城港电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一级资质;
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修理1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A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3台次单机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C级及以上检修(需包含汽机、锅炉、电气、热控专业检修项目)合同业绩。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自身的、与项目单位(电厂或其上级单位)直接签订的,不能以母公司、子公司、技术支持方或合作方代替(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扫描件)。
3.4资格要求4:本项目需委派项目经理。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至少1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C级及以上检修项目经理业绩(提交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月25日 9 :00 :00至2024年2月19日 16 :00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