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
2.2 规 模: 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南方分公司海门电厂5、6号机组项目(汕头电厂迁建)三大主机设备采购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个月交付完毕(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一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汽轮机、燃煤锅炉(含脱硝)、发电机及附属设备各两台套(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台套国内单机容量1000MW及以上煤电机组的锅炉、汽机、发电机设备投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含合同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3.2.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仅允许同一集团下属的汽轮机制造单位、锅炉制造单位和发电机制造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成员中,汽轮机制造单位、锅炉制造单位和发电机制造单位业绩应分别满足汽轮机、锅炉、发电机的各自生产设备业绩要求。
(3)联合体三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三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2.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2月02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