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锅炉专业脚手架搭设项目
4.项目概况:抚顺矿业中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锅炉专业脚手架搭设项目。
5.招标范围:包括#1、2机组锅炉系统范围内部分项目配合的脚手架搭设、拆除。(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6.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工期:一号机组计划检修期25天,2号机组计划检修期75天,以实际检修日期为准。
9.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4、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两台3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检修脚手架搭拆业绩(提供已签订的合同);
6、投标人近3年内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期前)无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月29日08时30分---2024年2月4日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