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榆林市《关于加强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管控企业环境管理通知》、等相关管理规定,对煤化工厂区电站灰渣进行综合利用,计划处置量60万吨。
2.2 招标范围:
本次综合利用灰渣预估量为60万吨(含炉渣与粉煤灰),综合利用内容包括:综合利用、装卸、交通运输、环保、安全、协调处置等综合利用全过程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合同自执行(综合利用第一车电站炉渣)之日起生效,2年服务期限到期或投标人中标综合利用量全部完成,以两个节点先到为准。
2.5 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马扎梁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以全国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查询为准);
3.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取得招标人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上级部门批复的电站灰渣或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环评批复、环保验收资料)。若批复项目为排污类项目,须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注册信息;若批复项目不属于排污类项目,则不提供排污许可证书与注册信息。
(2)属于招标人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其上级部门批准的灰渣或一般固废综合利用资质能力备案表中所列单位,须提供有效的电站灰渣综合利用资质能力备案表。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1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8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