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南攸县抽蓄电站位于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境内,工程上水库位于黄丰桥镇广和村,下水库位于皇图岭镇山关村。下水库距离长沙市162km,距离株洲市107km,距离攸县县城60km,处于长株潭负荷中心,地理位置优越,接入系统便利。电站总装机容量1800MW(6台×300MW),连续满发小时数6h,设计年发电量19.14亿kWh。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湖南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用电和运行期备用电源专用供电系统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35kV施工供电系统EPC及运行维护工作,主要包括:新建1座35kV中心变电站(变压器容量8000kVA,2台,一级能效);新建2回35kV进线线路,1回35kV线路接入220kV杉树变电站(LGJ-150/16km),另1回接入110kV东塘变电站(LGJ-150/14km);从35kV中心变新建引出6回10kV线路供至各施工区(上水库2回,下水库4回);上述新建(35kV中心变电站、35kV线路、10kV线路等)供电系统的勘察、设计、土建、设备采购及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及电站建设期运行维护管理(含35kV中心变电站内永久电气设备实现遥测、遥信、遥控功能并接入电站系统等);电站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外的建设征地;与本工程相关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等有关的所有手续(含环保、水保)的办理。
其中35kV进线线路的接入杉树、东塘变电站为项目接入系统批复接入位置,其长度16km及14km为估算直线距离,仅供参考。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包括建设及运行维护两阶段,其中建设工期为合同签订后300天内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全部工作并具备投运条件,计划2024年3月1日开工(实际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供电系统投运日期不晚于2024年12月25日;运行维护期限自EPC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供电系统投入运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25日,约4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新建或改造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的设计和施工业绩;2)新建或改造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线路设计和施工业绩;3)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供电线路运行维护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设计或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及其配套线路设计或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经历;本工程EPC项目投运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湖南攸县抽水蓄能电站以外的其他工程任(兼)职。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限制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分别具备前述设计、施工资质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单位的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等相关事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4日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