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场址位于东经111°6′49.104″~111°20′16.548 ″、北纬25°40′6.852″~25°53′50.568″之间,主要位于全州东侧两河镇及东山瑶族乡,轴线长约35km。场 址区距全州县直线距离约30km。场址区主要以机耕路及建设、维护风力发电项目修建的道路接通乡道并接通501省 道,场址区对外交通相对便利。项目交流侧装机容量为8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04.65MWp,拟由25个光伏方阵组 成。每个子系统各设一个逆变器-升压变单元,由光伏组件、逆变器、升压变等组成。根据工程建设规模,逆变器- 升压变单元分别布置于太阳能电池方阵中,以35kV电压等级集电线路接入110kV升压站内,拟以1回110kV线路接至110kV文市变。全州东山黄龙光伏电场(80MW)EPC工程,是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与生态种植业相结合,在利 用太阳能光伏组件发电的同时,利用光伏阵列间隙及光伏组件下方的土地空间种植耐阴作物,实现一地两用,提高 土地利用价值。电站建成后,采用“分散逆变升压,集中上网”的模式,与当地电网联网运行。
2.2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全州县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全州东山黄龙光伏电场(80MW)EPC工程
2.5.1 招标范围:全州东山黄龙光伏电场(80MW)EPC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设备采购(除光伏组件); 光伏厂区、35kV集电线路、升压站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及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等EPC交钥匙工程所包含所有内
容。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180天,工期说明:总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全州东山黄龙光伏电场(80MW)EPC工程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装机容 量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含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升压站)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范围内容页、能体现装机容量和升压站电压等级的范围页、主要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1)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 程专业); (2)至少具有1项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若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50MW及以上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的视为无效 业绩); (3)须提供项目经理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其中社保缴费证明应提供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 机构出具的三个月﹝2023年10月(可含10月)以后的连续三个月﹞缴费证明。
(5)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联合体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8 19:00:00时至2024-04-15 19: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