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
项目规模:2×350 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24-2025年度临时煤场燃煤转运服务
招标内容和范围:甲方厂内在扩建端空地开拓临时煤场,乙方利用车辆将封闭煤场存煤倒运至临时煤场进行反季节储煤,存煤约45万吨,反季节储煤结束后进行临时煤场燃煤转运、回收至封闭煤场工作,封闭煤场至临时煤场运距约700米。具体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计划服务期限:2024年07月01日-2025年04月01日,具体起始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2项及以上煤炭或土石方汽车运输业绩,并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范围页、盖章页等扫描件)。
3.项目经理要求:无。
4.安全要求:无。
5.联合体投标人:不允许。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3)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4)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截图。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2024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