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滚轴筛及碎煤机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江陵二期2×660MW扩建工程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位于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祁家渊厂址,西北距荆州市市区约25.0km,东南距江陵县约10.0km,南距长江约1.4km,邻近荆州煤港储煤基地,西侧靠近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项目紧邻“西电东送”大通道和浩吉铁路与长江黄金水道交汇口,依托荆州煤港储煤基地,具有电力消纳易,地理区位好,电煤供应可靠等优势,是国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中明确布局并支持建设的储运结合“路口”电站。
2.2 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为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滚轴筛和碎煤机设备,包含2套功能完整的滚轴筛和环锤式碎煤机设备与材料(含滚轴筛出口至碎煤机入口间的落煤管及软连接,落差暂定6m;带式机头部漏斗出口至滚轴筛入口间的落煤管,落差暂定4.5m;落煤管内衬碳化铬双金属耐磨复合钢板)及其电气、热工保护设备,以及连接紧固件,设备调试及试运行的第一次加油量(包括液压油、润滑油等)。每套设备包含1台滚轴筛(额定出力=1000t/h)和1台环式碎煤机(额定出力=800t/h)、1台减震钢平台,共2台滚轴筛、2台碎煤机、2台减震钢平台。
2.3 交货要求
交货时间:设备到货时间暂定 2025年3月。设备的交货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施工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
(2)业绩要求:自 2018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内 600MW 及以上火电工程滚轴筛(额定出力≥1000t/h)的合同业绩2份、碎煤机(额定出力≥800t/h)的合同业绩2份(如一份合同同时包含满足额定出力要求的滚轴筛、碎煤机,视为滚轴筛、破碎机合同业绩各1份)。投标人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范围的合同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8月13日9时整至2024年8月19日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