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水务工厂深度处理装置浓水超滤系统采购及安装
2、项目概况: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榆林化学”)是陕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负责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是陕煤集团立足陕北的资源优势,从将陕北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动陕北能源化工基地产业升级出发,谋划的特大型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位于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公里。
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标的物为设置于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水务工厂深度处理装置浓水超滤系统。包括本套超滤系统所有电气、仪表、阀门、管道、自清洗过滤器、超滤膜元件、膜架及本套超滤与原系统连接所有管线阀门等相关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供货、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等工作。本套超滤装置为改造项目,反洗水泵及化学清洗设施利用原系统,进出水及反洗进水、空气管线与原系统主管线进行连接,相关材料安装均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投标方投标前需现场探勘核实材料数量。投标方负责提供超滤装置要求的仪表、自动控制系统和动力配电柜以及所有电缆桥架及保护管等,包括与招标方的DCS传输信号电缆供货等。招标范围为包括且不限于上述浓水超滤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交付、资料交付、现场安装、调试、相关技术服务及提供与其配套的安装及维修所需的备品备件、二年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技术资料等所有技术规格书要求的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交付并安装验收完成。
6、质保期:自超滤系统调试合格投料运行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最后一台设备开箱检验合格之日起满24个月(由于卖方原因导致设备未通过买方验收除外),以先到之日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证书。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类似供货膜系统业绩不少于3份(合同金额100万以上),业绩需含膜系统工艺段,有效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合同需体现:合同首页、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项目业绩对应的技术协议等资料补充合同内容。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均有效)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证明资料),或提供有效的近年(2020年~2023年其中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
3.4 信誉要求(下列要求均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名单或失信惩戒对象;
(2)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4)投标人未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至2024年8月29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