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南州兴海县东北部河卡滩新能源基地。
2.3 建设规模:兴海县清洁供暖配套 40 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直流侧建 设容量为 491.5416MWp,交流侧建设容量为 400.2MW,容配比约为 1.228,同步 建设 35kV 开关站一座及 8 回 35kV 送出线路。
2.4 设备名称:BC 型组件
2.5 数 量:3.6864MW
2.6 技术规格:640Wp 半片单晶硅双面双玻带铝合金边框 BC 型。
2.7 招标范围:兴海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兴海县清洁供暖配套 40 万千瓦光伏建设项目 640Wp 半片单晶硅双面双玻带铝合金边框 BC 型采购招标, 预估采购容量 3.6864MW。
2.8 交货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东北部河卡滩新能源基地。
2.9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书面排产通知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交货完 毕。
2.10 其 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 的产品认证证书。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投标人 投标的产品应通过 CGC、CQC、TUV、VDE 四项之一的认证。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 2 年(自 2022 年 9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 日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不少于 50MW 的 BC 型光伏组件供货业绩,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 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用户证明。用户 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 明投运的材料)。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准入供应商资 格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 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