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风送系统(气力输送和脱气系统) 2套。
1.2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资金自筹
2. 招标内容
2.1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1 |
风送系统(气力输送和脱气系统) |
2套 |
详见第八章 |
本投标邀请项下的货物最晚交付时间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2个月。以上述规定的时间为基础,交货期拖延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0.5%,不足一周按一周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大陆境内如下业绩要求,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大陆境内1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EVA装置业绩1份。有效业绩证明应包括以下信息:气力输送和脱气系统(风送系统)使用装置及用户名称等。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可隐去价格)或能够体现本条款上述参数的技术协议(附件)部分内容。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中国大陆境内,风送系统输送POE(OBE)物料在18吨/小时,满足1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POE(OBE)业绩1份。有效业绩证明应包括以下信息:气力输送和脱气系统(风送系统)使用装置及用户名称等。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包括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可隐去价格)或能够体现本条款上述参数的技术协议(附件)部分内容。
3)*国际招标有关主管部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驳回投诉、不良投诉累计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到达3次及以上的,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本次投标。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资料表。
4. 招标文件的领购
4.1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上午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