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
2.2 项目概况:对井冈山电厂2025-2028年生产区域保温、脚手架、高空保洁维护工程进行采购。
2.3 招标范围: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2.3.1投标人负责招标方厂内、厂外所有生产区域内的保温、脚手架维护工作(除已列明的不在范围内的保温、脚手架工作外),含四台机组主厂房、汽机化学间、锅炉间、电气热工电子间、电除尘、循环水泵房及其系统、冷却塔、烟囱、化学区域、输煤、一期二期升压站等区域。投标人负责电厂供热管网(含厂外)保温及脚手架工作,工期自2025年7月1日起)。
2.3.2投标人负责燃料部区域的保温、脚手架的维护工作。
2.3.3投标人负责所有机组试验期间的保温、脚手架的工作。
2.3.4 投标人负责单次保温面积100㎡以内的保温拆装以及单次120m3以内的脚手架搭拆。
2.3.5 投标人负责单次面积50平方米以内的锈蚀防雨棚更换。
2.3.6 投标人负责电梯、起重设备的彩钢瓦维护。
2.3.7 以下工作不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机组A、B、C级检修、脱硫区域等保温、脚手架工作。
2.3.8投标人负责四台机组主厂房汽机化学间、锅炉间、电除尘、二期循泵房、化学区域的高空保洁(不含烟囱、冷却塔塔顶、一期循泵房、输煤、脱硫区域)。
2.3.9其他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4 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总服务期36个月(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招标。每年年底,招标人对中标人当年的服务质量、履约能力、安全管理等进行评价,经评价70分及以上则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评价分数低于70分的,则招标人有权选择终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
3.2.1.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模板脚手架专项资质;
3.2.1.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1.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十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脚手架工程业绩和1项火电厂保温工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保温或脚手架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1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0月25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