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太平岭核电厂1、2号机组工程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东头村太平岭。本次招标为满足太平岭核电厂项目部需求,采购工具集装箱、办公集装箱,在现场施工预留用地建立集装箱区域,使用集装箱办公。
2.2招标范围:包括工具集装箱、办公集装箱的供货、二次设计、安装、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
2.3交货期:具体以项目部订单为准。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物资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应具有类似项目的集装箱类产品供货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制造商出具合法的授权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起至2020年12月30日16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