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锡林浩特热电公司一、二期灰库干灰负压分选项目设备材料供货、现场安装和调试等,主要包括改造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土建施工、调试以及技术服务及其相关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签订70天内,机务、热控所有设备交货至厂内施工现场;合同签订90天内,高压电机交货至厂内施工现场。合同签订100天内,投标人将整个项目土建施工、分选装置机务及电热设备安装完成。合同签订110天内,整体项目完成调试、试运及验收工作。(本项目工期进度详见技术规范书中的项目进度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60t/h及以上出力已投运的粉煤灰分选项目安装或改造的业绩,须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工程移交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已投运业绩的业主证明等相关佐证。
3.2.4拟任项目经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任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书)。项目经理须由本单位员工承担(同时提供社保证明),至少具有 1 个担任粉煤灰分选系统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与合同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4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4月20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