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贵南县清洁供暖源网荷储一体化100MW光伏项目位于海南州贵南县木格滩,场址距茫曲镇东北约1.4km,距西宁市约254km,交通便利。场址中心坐标 E100°47′29.58″,N 35°34′59.69″,平均海拔高程约为3100m。
本工程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50MW,于2023年投产运行;二期建设50MW,于2024年投产运行;升站2023年一次建成。
本期工程建设光伏容量为50MW,全部采用固定式光伏支架,设置3.15MW子方阵15个、1.5MW子方阵1个,共16个子方阵。
本期工程通过3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新建110kV升压站,通过1回110kV线路送至110kV贵南变处。
1.2招标范围
1.2.1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贵南县清洁供暖源网荷储一体化100MW光伏项目(一期50MW)基础桩采购项目 |
φ76*4,长1.95m,钢管螺旋桩 |
根 |
46404 |
产品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随货一并送达交货地点。 |
φ76*4,长2.25m,钢管螺旋桩 |
根 |
12374 |
||
φ76*4,长3m,钢管螺旋桩 |
根 |
3094 |
||
φ200mm,壁厚5mm,桩长L=4000mm,外露标准长度为1500mm,钢管桩; |
根 |
208 |
1.2.2 交货地点及时间:
1.2.2.1交货地点:贵南县清洁供暖源网荷储一体化100MW光伏项目(一期50MW)基础桩采购项目木格滩施工现场发包方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1.3.2.2交货时间:2023年6月1日-2023年7月15日,具体以委托人提供的交货进度计划表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南综合智慧能源分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基础桩生产企业或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投基础桩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1个50MW光伏项目基础桩供货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总供货量3万根及以上的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其中代理企业可提供所投基础桩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1.6资格后审
委托人将根据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在评审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