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考核办法要求,开展山西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焦油利用处置服务工作。处置的危险废物为:HW11型252-017-11煤焦油(属于固定床气化技术生产化工合成原料气过程中粗煤气冷凝产生的中温煤焦油),其中含尘焦油产量约为50吨/天,全年产量约1.6万吨,多元烃产量约为30吨/天,全年产量约1万吨。
其中含尘焦油每处置1000吨,含附加处理桶装含尘焦油10桶(包括气化中心现场设备检修所产生、重环烃分离器底部和含尘煤气水膨胀气底部所接油桶内的含尘焦油,以及装、卸车造成的卫生清理和泄漏的含尘焦油),油桶装卸车、拉运均由处置单位负责。
现场处置要求:
(1)处置单位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格遵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进入厂区遵守厂区作业规范;
(2)处置单位在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现场配备专人配合装车。
(3)处置单位对在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装卸、运输等过程中出现的抛洒、泄漏等造成环境污染负责;
(4)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入围合格供应商名单后,均与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煤焦油利用处置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后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焦油利用处置合格供应商名单。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根据煤焦油的处置量,不定期发布邀请、询价、竞争性谈判等公告,入选合格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后续参加煤焦油的处置项目。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企业自筹。
2.3.服务期限:两年。
2.4.服务地点:根据甲方要求到指定地点。
2.5 供应商数量: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5个,则中止该项目的招标;若通过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或等于5个,仅审查其资格符合性,若资格符合,则直接入围,不进行打分及排名;资格评审不通过的投标人直接被否决,不得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类别包括252-017-11 型危险废物(可综合利用、不含焚烧)。
资格要求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运输危险废物;如投标人聘用第三方运输公司,该第三方运输公司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运输危险废物(须附协议合同,协议合同必须在有效期内)。
资格要求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招标。招标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资信良好,未被中煤集团内部任何单位列为黑名单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4月21日9时00分到2023年5月12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