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
2.2 服务期限:一年。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因生产、办公需要, 需租用 8 台通勤车(配备驾驶员) ,其 中 51 座通勤客车 6 台(马鞍山市——公司。其中 1 台为 24 小时三班倒运行车, 三班倒运 行车,一天三趟) ,19 座通勤客车 1 台(当涂县——公司) ,7 座空调面包车 1 台(24 小时三班倒运行车, 当涂县内, 一天三趟) ,同时具备临时备用车辆。要求车辆年限为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 车辆公里数低于 10 万公里,车况优良,观感良好,车上装有类似公 交车系统的 GPS 设备, 方便查询轨迹,车载电视、行车记录仪、空调、取暖设施等能良好 投入, 空调口、座椅无损坏, 安全锤、灭火器、事故三角牌齐备以及车内空气指标符合标 准, 为生产厂区的所有员工上下班提供通勤交通服务, 期限暂定为壹年。按实际工作趟次 支付费用。其他临时安排的相关工作, 费用按照双方协商的价格执行。投标方应每天安排 至少一名管理人员协调班车运输工作。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车辆。
详细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 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客运企业经营资质三级及以上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 关证件扫描件)。投标提供车辆均为营运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
3.2.2 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2020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车辆租赁项目业绩 3 个 及以上(已执行完或正在执行的业绩合同,提供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2.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服务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状况良好,无拖欠款项及劳务、债务纠纷,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人不得 同时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a) 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b)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c) 按照集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 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7 月 04 日 9:00 至 2023 年 07 月 18 日 17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