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范围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
1. | HB5-01绿能霸州环保1、2炉烟气提标改造工程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霸州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霸州市煎茶铺镇油田农场西侧, #1、2机组于2019年建成投产。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600t/d。焚烧炉厂商为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VolleyRoll L型机械炉排炉。配套2台59T/h余热锅炉,2台12MW凝汽式发电机组。烟气净化工艺采用炉内喷氨水的SNCR+半干法旋转雾化器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 (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霸州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二条焚烧线所需的尾部烟气净化系统改造(不含脱硝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技术指标: 1、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不发生质量事故,并符合国家电投规章〔2016〕99号《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境内火电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2、质量目标:机组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值;实现高标准达标投产,满足国家电投规章〔2016〕240号《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新能源项目工程达标投产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标准》,《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DL/T 521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国家能源局发布的DL5277-2012《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工程整体质量创同期、同类型、同地区工程建设先进水平,整体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满足国家和行业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实现机组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 二、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364日历天。计划工期:2023年8月10日-2024年12月30日。投标方需满足招标方下列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若有变,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①公用系统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8月10日。 ②第一套机组计划停机时间:2023年10月30日。③第一套机组计划投运时间:2023年11月20日。④公用系统计划投运时间:2023年11月20日。 第二套机组计划停机时间:2024年5月30日。 ⑥第二套机组计划投运时间:2024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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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B5-02绿能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机组涉网试验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400t,建设为4条日处理能力为600t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配套建设2×12MW+1×25 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建设规模:2台日处理量为600吨的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配置1台25MW的中温中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本次涉网试验招标范围主要有:励磁系统定值整定计算;励磁系统建模试验;电力系统稳定器(PSS)整定试验;发电机进相容量核定试验;AGC/AVC本地性能及联调试验;原动机及其调节系统参数测试及建模试验;一次调频试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范围。 二、合同期限 计划工期30个工作日,若因调度原因、机组负荷不满足等变动无法提供技术服务的按照甲方工作计划工期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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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B5-03绿能平顶山环保发电环保数据自行监测项目服务采购(三年)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对平顶山环保环境有组织废气、环境空气、无组织废气、雨水、土壤、地下水、噪声检测。 二、工期要求 价格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到期经甲方考评合格后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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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B5-04绿能霸州环保2023-2024年度氨水采购(2400吨)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霸州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规模2台日处理能力为600吨的垃圾焚烧炉(机械炉排炉),配套2台出口过热蒸汽参数为4.2MPa(a),405℃的余热锅炉及2套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采用炉内SNCR脱硝系统,SNCR脱硝系统采用氨水作为还原剂,将浓度为20%的氨水稀释至5%,然后喷射到焚烧炉内,除去焚烧炉内的氮氧化物。设置1台50 m³的氨水储罐,氨水用槽罐车送到氨水储罐处,用卸氨泵输送到氨水罐储存。 1.采购数量:采购氨水用于垃圾焚烧烟气处理,年需求量1200吨(分批供货,最终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要为准),供货数量以招标方订单为准,供货期为两年。 2.技术参数:氨水(NH3)含量≥20%,残渣含量≤0.2g/L、色度号≤80。 3.本标段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供货要求 供货期为两年,每年合同期满后经招标方评审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详细内容参见技术规范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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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基本资格要求 | |
1. | HB5-01绿能霸 州环保1、2炉烟气 提标改造工程 |
1.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2018.6.1-2023.6.30)应具有国内至少1个单台500t/d(及以上等级)机组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承包或烟气净化系统工程(含设计、设备供货及施工)合同或烟气净化提标改造(含设计、设备供货及施工)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工程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以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项目经理要求:需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及以上),近5年(2018.6.1-2023.6.30)担任过至少1个单台500t/d(及以上等级)机组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承包或烟气净化系统工程(含设计、设备供货及施工)或烟气净化提标改造(含设计、设备供货及施工)工程的工作经历(需附项目单位证明材料),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网站(http://cx.cnca.cn)或相关认证机构网站查询为准,未被列入暂停、撤销状态。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
【基本资质要求】---EPC类7条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施工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工程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工程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投标人企业资质及注册人员情况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为准)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分包施工单位应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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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HB5-02绿能商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机组涉网试验 | 投标人近5年内(2018.6.1-2023.6.30)应具有至少2台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煤电机组涉网试验服务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封面、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等),以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 【基本资质要求】---服务类6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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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B5-03绿能平顶山环保发电环保数据自行监测项目服务采购(三年) |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监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CMA认定证书,且提供证书附表监测指标中要包含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检测指标的80%以上(证书附表至少包含有组织排放二噁英、环境空气二噁英、环境空气、噪声、有组织排放重金属、无组织排放、热灼减率资质)。 2.投标人近5年内(2018.6.1-2023.6.30)应具有至少1个二噁英监测项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等),以证明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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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B5-04绿能霸 州环保2023-2024 年度氨水采购(2400吨) |
1.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投标人本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投标人长期合作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双方有效的合作协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应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时间应为 2022年5月至投标截至日期)。 2.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6.1-2023.6.30)应至少具有1个工矿企业氨水供货的合同业绩,且年度氨水供货量在1000吨及以上,需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页、供货时间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
【基本资质要求】---设备材料类6条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能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在专项资格条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若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的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如多个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做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