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2.2 建设规模:常州金坛 30MW 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一批 4.76577MW。
2.3 计划工期:预计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 60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常州金坛 30MW 分布式光伏项目第一批 4.76577MW 工程总承包,共有 2 家厂区,分别为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屋面 4.56627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常州市金坛浩源制衣有限公司屋面 0.1995MW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 :设备材料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由甲方供应) 、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 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工程验收(含各项专项验收、 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 、消缺、培训、屋顶产权单位的协调、最终交付投产移交以及质 保期内的服务等, 同时也包括人身意外和施工设备保险、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 相关的技术资料等。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设备材料采购、 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防 雷检测等所有专项验收、档案竣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咨询协调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 材料;近 5 年(2018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3MW 及以上光伏工程的 EPC 或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需提供合同中文版本的影印件(含首页、价款页、签字盖章页, 能反映施工总承包等服务内容)以及项目投运证明或项目验收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1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拟派一级注册建 造师,应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 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在合同实 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近 5 年内(2018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3MW 及以上光伏项目的 EPC 或施 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精神,现向各投标人作如下提醒:1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下 载打印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 证书无效;2、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 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避免出现无效投标。)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8 号令)相关要求。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应提供近三年(2020 年度、 2021 年度、 2022 年度)(如 2022 年审计报表未出,则提供 2019 年-2021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4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 9 时至 2023 年 8 月 2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