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 8 号;上海化学工业区联合路州工路区域;上海市闵行区文井路1 号;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架河镇田集电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上海上电漕泾发电有限公司 工业垃圾处置服务(2023-2025)(重 新招标) |
工期要求:自 2023 年 07 月 01 日起至年 2026 月 06 月 30 日 止,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
2. |
上海漕泾热电跨联合路网架改建 工程 |
计划工期: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实施 工期按客户投用计划调整。实施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收到中 标通知书 30 日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及签订工作,并在 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书面通知 10 日内开始本项目的工作,投 标人必须承诺按合同规定的计划日期开工。 |
3. |
闵行燃机电厂全厂火灾消防系统维护及检测服务(2023 年-2026年) |
工期要求:自 2023 年 09 月 0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顺延。 |
4. |
田集电厂 1-4 号炉石子煤处置(3年) |
工期要求: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止, 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调整,则按上述期限 顺延。 |
5. |
田集电厂 1-4 号机组放灰、放渣 等现场服务(3 年) |
工期要求:计划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止,实际服务开始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如有变化,则按上述 期限调整。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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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 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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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上电 漕泾发电 有限公司 工业垃圾 处置服务 (2023-2025)(重新 招标) |
1 批 |
三年期工业垃圾处 置服务。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工期要求: 自 2023 年 07 月 01 日 起至年 2026 月 06 月 30 日止,如有 调整,则按 上述期限顺 延。 |
建设地点: 上海市金 山区漫华 路 8 号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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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漕泾 热电跨联 合路网架 改建工程 |
1 批 |
招标范围:上海漕泾热电跨联合路网架改建工程,主要包括现有网架拆除,桁架制作和安装(跨度约 57 米,高度大于 15 米),对现有网架两侧的混凝土框架进行加固处理,现有网架上的供热蒸汽管道拆除和安装,现有网架上的光缆移位, 在新的桁架上安装管道并与热网系统 接通等内容。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计划工期: 2023 年 08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实 施工期按客 户投用计划 调整。实施 投标人一旦 中标须在收 到中标通知 书30 日内与 招标人完成 合同谈判及 签订工作, 并在招标人 发出的开工 书面通知 10 日内开始本 项目的工作, 投标人必须 承诺按合同 规定的计划 日期开工。 |
建设地点: 上海化学 工业区联 合路州工 路区域 |
1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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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燃机 电厂全厂 火灾消防 系统维护 及检测服 务(2023 年-2026年) |
1 批 |
招标范围:闵行燃 机生产区及厂前区 消防系统维护,主 要包括以下内容: F 级和H 级厂房(不 含机岛消防)、继电 器楼、柴油发电机、 集控楼、危废暂存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工期要求: 自 2023 年 09 月 01 日 起 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如有 调整,则按 上述期限顺 |
建设地点: 上海市闵 行区文井 路 1 号 |
1000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 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 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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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及辅助厂房(包 括消防泵房、供氢 站、空压机房及启 动锅炉房)、办公楼 等消防系统的定期 检测、调试维护保 养、配合消防检查 和年度检测备案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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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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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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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集电厂 1-4 号 炉 石子煤处 置(3 年) |
1 批 |
招标范围:淮沪煤 电(电力)有限公 司田集电厂 1~4 号炉石子煤处置, 石子煤清理、堆放 以及转运出厂。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工期要求: 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 至2026年9 月 30 日止, 实际服务开 始时间由招 标人确定, 如有调整, 则按上述期 限顺延。 |
项目地点: 安徽省淮 南市潘集 区架河镇 田集电厂 |
10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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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集电厂 1-4 号 机 组放灰、放 渣等现场 服务(3年) |
1 批 |
招标范围:田集电 厂1-4号机组放灰、 放渣等现场服务 (3 年)等服务。 主要工作范围:1-4 号机组灰库、渣仓 卸料操作;一、二 期干灰分选系统设 备启停操作、巡检 监视、调节及记录 抄表;灰库、渣仓 区域及西门纬十路 (经九路至西门外 和谐大道段)卫生 清洁。 |
详见 招标 文件 技术 规范 书 |
工期要求: 计划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 起 至 2026 年9 月30 日 止,实际服 务开始时间 由招标人确 定,如有变 化,则按上 述期限调整。 |
项目地点: 安徽省淮 南市潘集 区架河镇 田集电厂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上海上电漕泾发 电有限公司 工业 垃圾处置服务 (2023-2025) (重新招标) |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 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 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 5 年内 2 个及以上类似服务业绩,提供的业绩必须包 含与产废企业、运输单位、最终处置单位签订的合同以及成功处置的回单作为 全流程业绩。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项目的情况简介、相关合同(包括合 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2. |
上海漕泾热电跨联合路网架改建工程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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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或者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 (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 9、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10、投标人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建筑工程(含钢结构钢架)的类似承包工程 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 字页等复印件); 11、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应为投标 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允许管道安装部分进行分包。如若管道安装部分投标人自行实施, 投标人还应提供压力管道安装 GB2 等级及以上资质;如若管道安装部分投标人 进行分包,投标人还应提供分包人的压力管道安装 GB2 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 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
闵行燃机电厂全 厂火灾消防系统 维护及检测服务 (2023 年-2026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 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 相应标段投标;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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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内近五年内至少 1 个火力发电厂火灾消防系统维 护检测业绩。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项目的情况简介、相关合同(包括合 同封面页、范围页、签字页等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人员要求: 3.1 项目负责人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 准),具有省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颁发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具 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3.2 须为本项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须提供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在 有效期内的安全资格证书; 3.3 参与本项目的维保人员须具有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 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及以上) 三、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4. |
田集电厂 1-4 号 炉石子煤处置(3 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2.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 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9.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相关的社保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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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要求担任过至少 2 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年龄不大于国 家法律规定退休年龄;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5. |
田集电厂 1-4 号 机组放灰、放渣 等现场服务(3年) |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 2.投标人在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 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 事故;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 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2)没有处于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 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 范围和处罚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 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 9.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相关的社保 证明),要求担任过至少 2 个相同或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职务,年龄不大于国 家法律规定退休年龄;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07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