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枫杨大道 8 号
2.2 建设规模:年产 10000m³蜂窝催化剂制造及 19000 吨脱硝催化剂再生处置
2.4 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厂区绿化景观布置,在面积约 20500 平方厂前区空置位置, 进行绿化和运动场地深化设计、施工、养护;,种植大乔,中小乔,灌木和地被;同时 养护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 1 年。
2.6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 3 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施工资质: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资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内(2018 年 8 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承担过单项合同造 价 150 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的工程业绩两份合同(需提供能证明项目合同金额的合同首 页、服务范围页及签字页),竣工验收证明;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月 15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