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新城镇新章村村南,现有2台600MW超临界燃煤直接空冷发电机组。化水系统包括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水汽取样及加药调整系统、循环水加药处理系统、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厂外地表水系统(不在本次外包范围内)、厂内地表水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供氢站系统、综合泵房系统、雨水泵房系统、水源热泵系统、燃油库系统、储氨区系统。
详见技术规范。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招标人化水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水汽取样及加药调整系统、循环水加药处理系统、中水深度处理系统、厂内地表水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供氢站系统、综合泵房系统、雨水泵房系统、水源热泵系统、燃油库系统、储氨区系统)及附属设备的监盘、巡检、采样、化验、操作、记录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
(1)服从招标人工作安排,完成招标人化水系统的日常工作和临时工作。
(2)负责化水系统DCS画面和参数的监视、记录和调整等工作,对监盘期间设备运行状态和参数的正确性负责。
(3)负责化水系统现场设备的启停和巡检等工作,对巡检设备运行状态和参数的安全和经济性负责。能够及时发现设备缺陷,负责缺陷填报、联系和验收工作,对缺陷填报、联系和验收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4)负责化水系统运行记录、表报、日志、台帐的填写及保管等工作,对记录、表报、日志、台帐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5)负责化水系统日常运行试验(包括水、煤、飞灰、氢、浆液氯根)和临时性试验的采样、化验、计算、记录等工作,对试验的代表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负责化水系统设备的定期试验、定期倒换、定期及临时加油工作,对以上工作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7)负责化水系统大宗药品的外观检查(氢气需负责品质验收)和接卸工作,负责大宗药品的溶配工作(包括停炉保护加药),对大宗药品接卸和溶配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8)负责监护化水系统各岗位卫生打扫工作,负责值班室、化验室卫生打扫工作,对上述区域的文明卫生和定制摆放负责。
(9)协助化水系统工作票的审查及办理工作,按照工作票要求负责布置安全措施,对安全措施的完善性、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详见技术规范。
2.3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限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具有3项国内300MW及以上火电企业化水系统运行或维护业绩,业绩证明以与发电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 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发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8日 9:00 时至2023年8月18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