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5.77兆瓦光伏发电外送10kV供电线路EPC工程。
2.2建设规模:为了满足5.77兆瓦光伏发电外送10kV线路供电要求,现于亭口镇生产服务中心光伏发电二期电气仓位置出一条单杆单回10kV架空线路,型号为JKLYJ-10/150,两端均为电缆连接,整个线路预计总长5.4公里,按每60米一根水泥杆核算,约为90根,要求架空线为绝缘,符合GB 51302-2018设计标准要求,电缆要求铠装、符合本工程要求。其中项目路径平地占20%,丘陵占80%。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 招标范围:线路勘测、设计、施工、调试、青苗赔偿、线路防雷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为保证项目的完成性,请投标单位落实项目的完整性,由于投标单位未考虑全面的,发包单位不予负责)。
2.4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亭口镇服务中心电气仓位置至胡家河矿110kV变电站。
2.5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必须是投标人在册职工,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等证明材料,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的一级或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有项目经理本人在个人签名处签名须签署近期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电子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其他主要人员: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等)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同时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来建设规模6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类似业绩至少3份(需提供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首页、签字及盖章页,主要工作范围页,提供的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状况、流动资金充足,须提供2020年至2022年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7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8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并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9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即可);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8月11日9:00到2023年8月18日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