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西、来宾市兴宾区。
2.2 建设规模:来宾都满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规划交流侧容量 36MW,直流侧 49.896MWp,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境内。场址区域中心位置为 N23.62587964 ° , E109.2633336 ° , 配套建设一座 35kV 开关站。距离兴宾区直线距离约 15 公里,场址北侧 有 S304 国道通过,有乡镇道路到现场,交通较为便利。该地块面积约 1700 亩,本项目用 地约 1000 亩,项目拟自建 1 座 35kV 光伏开关站, 并通过新建 1 回 35kV 线路接入工业园站110kV 变电站,送出距离约 10km。
2.3 计划工期: 2023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3 月 30 日, 180 天。
2.4 招标范围:
包括光伏场区、新建 35kV 开关站的全部勘察设计(不含储能),除光伏组件、逆变器、 箱变、无功补偿、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含电缆终端) 、控制电缆、预制舱(内含光功率 预测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接地变及站用变、高低压开关柜、综合自动化系统、涉网设备、 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 、光伏支架设备和材料由甲方供应外的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 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 (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 ,移交生产, 性能质量保证,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 服务等内容, 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 理提供服务, 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措施, 配合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 续、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最终需要达到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 并符合国家规范及电网验收等要求,达到可交付使用的条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新建升开关站、光伏场区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2)新建开关站及光伏场区所有设备选型设计与采购(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无 功补偿、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含电缆终端) 、控制电缆、预制舱(内含光功率预测系统、 交直流电源系统、接地变及站用变、高低压开关柜、综合自动化系统、涉网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光伏支架由甲方供应)。
(3)新建开关站及光伏场区所有设备(甲供设备包安装的除外)的安装与调试、开关 站整套系统的调试、光伏电站整体调试及各系统间联调及相关试验, 按照电网公司要求, 完 成光伏电站内所有设备投运前所必须的所有相关试验及检查测试, 所有现场调试、试验均由投标方负责。
(4)新建光伏电站(含开关站、进出场区道路等)全部土建工程。
(5)负责完成新建光伏电站水保、环保、档案、消防等所有专项的施工、专题报告编 制及完成验收;负责牵头完成整个项目(含光伏场区和开关站)消防施工、专题报告编制和 最终验收。配合完成整个项目(含光伏场区及开关站) 其他专题验收工作。并取得上述专题验收备案回执。
(6)负责本项目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合法合规的手续办理工作。
(7)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负责临时用地复垦,费用已包含在报价里面。
(8)负责电站投产运营后的生产生活永久用水设施和永久备用电源的设计、施工、投运和验收。
(9)以发包人名义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10) 项目按照要求系统接入 工业园变电站 ,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具体工作界面划分如下。
(11)工作界面划分
①界面分界点
开关站送出线路龙门架上的绝缘子为分界点, 自绝缘子与龙门架连接处向发电侧以内(包含龙门架)的开关站及光伏场区全由投标人负责。
②设备界面
除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无功补偿、高低压电缆及直流电缆(含电缆终端) 、控制 电缆、预制舱(内含光功率预测系统、交直流电源系统、接地变及站用变、高低压开关柜、 综合自动化系统、涉网设备、视频监控系统、火灾报警系统) 、光伏支架由甲方供应外, 其 余界面分界点以内满足工程需求的全部设备及材料均由投标人负责。甲供设备需由投标人负责收货保管。界面分界点以内的所有土建、安装、调试、试验、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其它临时工程等一切满足本工程需求的施工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
(12)其他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 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 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 但它对于本光伏电 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 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 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 电力行业(新能源) 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 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36MW 级及以上的地面光 伏电站 EPC 总承包投运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四级和承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
(1)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应满足: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 (工程测量、岩土工 程)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近五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36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 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应满足: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必须具有近五年成功从事过至少 2 个 36MW 级 及以上已投运的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 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提供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B 证)。拟派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 1 个总装机容量 36MW 级及以上已投运的 地面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 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 17:0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