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直流侧/交流侧装机总容量:200.0376MWp/165MW ,本次招标标 段 容量直流侧/交流侧装机容量分别为 100.0188MWp/82.5MW ,接入本项目Ⅰ标段建设的220kV 升压站。
2.3 计划工期: 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103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本标段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购置(箱式变压器、光伏组件、变压器、 逆变器、电缆、支架由甲方供应) 、材料采购, 同时也包括提供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 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应的技术资料、苗木移植和栽种等;并网光伏场区、检修码头、场内检 修道路、集电线路、施工用电(招标方负责升压站区施工用电 10kV 电源接入) 和用水等临 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安全设施等;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 试(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调试工作、负责性能考核试验和检修、消缺维护费用)、试运行、 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负责征、租地(包括但不限于堆场、临时与永 久用地等)、地方关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电网、质监等)、工程各项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环保、水保、防雷检测、消防、职业卫生、水质检测等各项专题设计及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等)、达标投产、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
标段 I、标段 II 分界点:1、完成集电Ⅴ线、集电Ⅵ线、集电Ⅶ线、集电Ⅷ线接入升压 站 35 千伏开关室对应开关柜施工(包含终端头制作并接入开关柜出口及防火封堵) 2、完成光伏厂区通讯接入继保室通讯屏柜并能与工程师站、集控中心正常通讯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除甲供设备外,光伏场地围栏内所有土建、安装工程。
(2)所有设备、材料(包括发包人采购的)卸车、验收、代保管及二次搬运。
(3)本标段光伏区内检修道路。
(4)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
(5)工程项目所涉及的永久性的土地征占用、林地征占用、青苗补偿、房屋拆迁、矿 产压覆等由承包人以发包人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工程项目所涉及的临时性的有关林地、 青苗补偿、土地征占用、水源污染、迁移、集电线路架空段通道砍伐手续及青苗补偿、取弃土场相关手续费及其他施工造成的补偿协调费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6)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质量监督、防雷检测、并网等所需办理的各种手续,由承包人以发包人的名义办理并承担费用。
具体如下(不限于此):
1. 发电场基础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支架基础:本标区域支架桩基施工(含试桩及桩基检测费和施工期的地基沉降观测) 。
(2)逆变器及箱式变压器基础(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电缆分接箱及围栏基础、基坑 开挖、回填、围栏安装;基础钢筋混凝土的施工、密封、防腐的施工,钢筋制作安装,预埋管件,余土外运,土方外购(若有),基底钎探等)。
(3)逆变器和变压器接地(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防雷检测报告)。
(4)支护、降水、排水等措施。
(5)地基处理。
(6)招标人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卸、倒运、开箱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工作。
(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发包人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临时占用土地损坏、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8)承包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发包人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否则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9)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2. 发电场安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支架及组件安装(含卸车、保管、二次搬运、现场组装、安装、试验)。
(2)逆变器安装(含卸车、保管、二次搬运、安装、试验)。
(3)箱式变压器安装(含卸车、保管、二次搬运、安装、特殊试验)。
(4)逆变器至箱式变压器低压电缆敷设(含土石方开挖、回填、铺砂盖砖;电缆终端头制安、电缆防火封堵、光缆安装及光纤熔接并提供测试报告、特殊试验)。
(5)设备与主接地网的连接施工。
(6)负责箱式变压器单体调试、配合设备厂家调试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
(7)负责安装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二次搬运。
(8)设备包装物(含逆变器、箱变、电缆运输支架等)保管、回收、装车移交。
(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发包人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临时占用土地损坏、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0)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 投标人采购的主要设备和材料不得是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企业生产。
(11)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3. 集电线路建安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箱式变压器高压侧(或环网柜出口)的线路和设备的施工。
(2)光伏区集电线路电缆敷设工程(含土石方挖填、铺砂盖砖、保护管敷设、标示桩、电缆头的制安、电缆试验等)。
(3)光缆安装工程:光缆安装工程(通讯柜至升压站光端设备):光缆线路的敷设和接续(含光纤熔接、测试报告)。
(4)熔断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等所有设备安装。
(5)施工中发生的线路走廊清理、线路交叉跨(穿)越等。
(6)负责本招标项目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及整套系统调试,配合其他单位的调试。
(7)承包人负责完成本模块发包人所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倒运、开箱验收、保管、保养、发放等工作;负责本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二次搬运。
(8)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发包人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临时占用土地损坏、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9)承包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发包人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否则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0)承包人负责办理取得永久林地和临时林地使用许可、砍伐证、穿越京九铁路和穿 越昌九城际铁路的许可证、跨杨柳津河通航许可, 防洪评价报告、路径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11)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4. 道路施工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标段场内临时及检修道路(含护坡、挡墙、排水、防撞墩、警示牌、指示牌、边坡绿化等)。弃土场等。
(3)土石方工程。
(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发包人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临时占用土地损坏、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5)承包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发包人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否则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6)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5. 升压站建安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 建筑工程
本期接入本项目 220KV 升压站项目。
5.2 安装工程
(1)本期接入升压站内改造相关站内所有设备安装、调试等。
(2)本期接入升压站内改造相关站内电缆、光缆安装(含电缆桥架、支架,防火封堵,电缆中间(终端)头制作安装,光缆接续等)。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发包人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临时占用土地损坏、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4)承包人在开工前充分向发包人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否则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及以上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100MWp 级以上的光伏工程施工投运业绩(业绩 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 工类证明材料等, 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 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拟派项目经理具 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的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100MWp 级以上光伏工程施工的项目 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竣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至 2023年 9 月 4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