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BIPV组件委托定制加工合格供应商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收到入选通知后与项目业主方签订供货框架协议。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作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单位。主要经营范围为光伏硅片、电池、组件及其配套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维护及经营管理等。
1.2招标范围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BIPV组件委托定制加工合格供应商征集。
1.3合格供应商选择
本标为确定合格供应商。选定的合格供应商,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且通过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的验厂合格后(前期已通过验厂的供应商可直接纳入名录),与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签订《BIPV组件委托定制加工供货框架协议》,并参与BIPV组件委托定制加工采购的询比价。合格供应商《BIPV组件委托定制加工供货框架协议》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分公司每年年底将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合格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框架协议。
1.4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采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实施,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光伏电池组件设备制造企业,或光优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或太阳能组件及应用产品(生产和销售高科技绿色电池产品,晶体硅或薄膜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2)投标人具备2.5万平米/年(或年产能150MW)的BIPV组件生产规模。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两年内,具有BIPV双玻组件或轻质柔性组件不低于1000平米或200kW的业绩合同(可多份业绩合同合计,附合同或订单证明材料复印件)。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