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安县潭头乡何洞村
2.2项目规模:桂融页2-1HF井是桂中凹陷柳城斜坡构造的一口评价井。完钻井深3657.00m,垂深1440.50m,水平段长1753.00m,目的层为石炭系下统鹿寨组一段,采用套管射孔完井,实施水平井分段体积压裂改造工艺,采用105MPa压裂施工工艺;该平台井场面积17049.6m2,返排液池容积2000m3。目前正在进行完井作业,预计2023年9月~2024年5月进行压裂试气施工。具体工程规模以设计为准。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项目概算:2515万元
2.5 项目类别:工程
2.6招标范围:包含场地准备(含但不限于场地平整、硬化、现场安全标识、相应宣传展板、必要安全围栏等)、施工水电准备、通、刮、洗井,试压、射孔(含桥塞)、分段压裂(含工具、支撑剂及压裂液),连续油管作业,排液(含助排措施)、试气(含井口四通、采气树、油管等)、求产、测压,PVT取样,样品化验分析,试采,返排液处理、噪音防治、道路维护、因施工原因导致的一切企地关系协调等压裂试气试采全过程作业及微地震监测。
2.7工期要求:压裂试气施工计划工期为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石油天然气井下作业类相关内容(对本项目涉及业务不再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份,需提供主管部门相关通知文件)。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3.3.1及3.3.2业绩,若同一业绩均满足两个条件的可分别计入3.3.1及3.3.2业绩数量;
3.3.1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5口天然气水平井压裂工程施工业绩。
3.3.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5口天然气水平井试气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证明:
①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盖章;
②对应合同事项的1份及以上发票复印件或对应合同事项的至少1笔及以上银行转账记录。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最低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口已完成的天然气水平井压裂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和2口天然气水平井试气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业绩(不包含分包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①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封面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交付验收证明材料。若合同、竣工交付验收证明材料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需提供相关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含项目经理参与签字的项目过程的相关资料);
②提供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近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或在职正式员工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投标时需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5日17时00分至2023年9月1日17时00分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