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苏大丰8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盐城市大丰区东北方向海域,由H8-1#、H9#、H15#、H17#四个场址组成,装机容量各200MW,总装机规模为800MW。
H8-1#项目场址中心离岸直线距离80km,场区水深9~18m,规划海域面积32km²,场址新建一座容量为20万千瓦的220kV海上升压站,以一回220kV海缆送出,接入到H9#、H15#项目共建的海上升压站。H17#项目场址中心离岸直线距离47km,场区水深0~15m,规划海域面积31km²,场址新建一座容量为20万千瓦的220kV海上升压站,以一回220kV海缆送至已建大丰H8-2#项目岸基集控中心(该集控中心已于2021年投运)。H9#项目场址中心离岸直线距离75km,场区水深7~15m,规划海域面积29km2;H15#项目场址中心离岸直线距离71km,场区水深7~15m,规划海域面积29km2;H9#、H15#项目共建一座40万千瓦的220kV海上升压站,与H8-1#项目所发电能合并后,以二回220kV海缆送至新建岸基集控中心。大丰800MW项目场内集电线路均采用35kV海缆。
H9#、H15#项目配套建设海洋创新融合发展项目,包括建设一座海上氢储能平台、一座海上救援平台(含海洋牧场)及一套海水淡化装置(与H9#、H15#海上升压站结合)。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江苏大丰800MW海上风电项目设计施工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风机及塔筒设备(含附件)、海缆设备由招标人统一另行招标。
标段I:H8-1#、H17#海上风电项目设计施工项目,包括:H8-1#、H17#海上风电项目(H8-1#项目以220kV海缆接入到H9#、H15#海上升压站为界面,H17#项目包含H8-2#项目岸基集控中心的扩建)初步设计至风电场整体竣工验收(含质保期)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倒送电、涉网试验、试运行、移交生产及质保期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包括:
(1)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
工程范围内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评审,项目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评审、修订,初步设计编制、修订。
(2)设备采购
工程范围内除风机及塔筒设备(含附件)、海缆设备外全部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一次、电气二次设备、辅助设备、安全生产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设备,不含车辆、船舶采购。
(3)建安工程
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临建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主要包括风机基础制作、运输、施工,风机安装,海缆敷设,海上升压站(含基础)结构制作、运输、安装施工,H8-2#项目岸基集控中心的扩建,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等。
标段Ⅰ与标段Ⅱ所有项目定值整定、涉网试验、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等工作。
(4)对外协调及手续办理等
负责工程开工建设及并网发电的相关手续办理及对外协调工作。
(5)送出海缆路由测量及海图制作服务
负责H8-1#、H17#、H9#、H15#项目送出海缆路由测量及海图制作服务并标注入政府官方电子海图。
(6)科研项目
研究内容:依托于本项目的科技创新项目。
标段II:H9#、H15#海上风电项目设计施工项目,包括:H9#、H15#海上风电项目初步设计至风电场整体竣工验收(含质保期)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质保期及创新融合发展项目等全部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包括:
(1)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
工程范围内风电场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评审,项目相关专题报告编制、评审、修订,初步设计编制、修订。
(2)设备采购
工程范围内除风机及塔筒设备(含附件)、海缆设备外全部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一次、电气二次设备、辅助设备、安全生产工器具及备品备件等项目所必须的所有设备,不含车辆、船舶采购。
(3)建安工程
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临建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主要包括风机基础制作、运输、施工,风机安装,海缆敷设,海上升压站(含基础)结构制作、运输、安装施工,新建岸基集控中心施工,所有电气设备安装调试等。
(4)对外协调及手续办理等
负责工程开工建设及并网发电的相关手续办理及对外协调工作。
(5)创新融合发展项目
工程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一座海上氢储能平台、一座海上救援平台(含海洋牧场)及一套海水淡化装置(与H9#、H15#海上升压站结合)等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安工程、对外协调及手续办理等工作。
(6)科研项目
研究内容:风电工程海上就地制氢、储氢、氢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研究及其他依托于本项目的科技创新项目。
2.3计划工期
各标段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风机并网发电。
具体工期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包人开工通知为准。
2.4其他说明
各标段招标范围内的科研项目需单独签订科研项目合同,相关费用直接从各标段设计施工项目合同中扣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①至少一项独立承担的装机容量为300MW及以上海上风电项目勘察设计业绩;②至少一项国内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EPC)合同业绩。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需提供合同文件、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证明):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或EPC)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的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海上风电场勘察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总)的经历;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担任过至少1个海上风电场或海上测风塔工程或海上风电场试桩工程的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经历。
(4)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各标段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超过两家。
联合体如包含施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文件):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200MW及以上规模海上风电风机吊装及海上风机基础施工业绩。
3)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3 年9月1日 9 时整至 2023 年9月8日 17 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