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负责运行维护锦界、榆家梁在用煤粉锅炉3台,合计120t/h(具体包括:锦界 3-1 煤煤粉锅炉房 2 台 29MW 煤粉热水锅炉、榆家梁 5-2 煤煤粉锅炉房 1 台 40t/h 煤粉蒸汽锅炉,锅炉系统配套除尘、脱硫、脱硝设备设施),按照气候条件、在甲方核定的蒸汽量指标范围内为甲方提供稳定可靠热源(预计每年生产蒸汽10万吨)。在服务期间,乙方不能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生产必须的原煤、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将神东布尔台选煤厂卸出的原煤拉运至煤粉厂加工为符合煤粉锅炉燃烧要求的优质煤粉(煤粉参数详见技术要求),并配送至榆家梁 5-2 煤煤粉锅炉房及锦界 3-1 煤煤粉锅炉房储粉塔中。
服务地点:神东矿区
计划服务期: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 级为合格,详见技术文件。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中标人,具体以安全协议约定为准。
付款方式:运行维护费用以蒸汽用量结算,按月考核、递月支付;检修费用以蒸汽用量结算,按月考核,按年支付;煤粉加工运输服务费用按实际用量结算,按月考核、季度支付。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煤粉锅炉运行服务合同业绩1份和煤粉生产销售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另需提供每份业绩合同对应的至少一张增值税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发票开具日期须在2023年7月1日前(含),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扫描件。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牵头人须为煤粉锅炉运行维护单位,由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获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由煤粉锅炉运行维护单位提供煤粉锅炉运行维护业绩,煤粉加工单位提供煤粉生产销售业绩,原煤及煤粉运输单位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7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