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西太阳山风电场工程场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境内,西侧临修水
县,北侧临湖北省。
2.2 建设规模:太阳山区域拟规划总装机容量约 100MW 的风电场,先期在西侧修水 县已建修水太阳山 64MW 风电场,本期新建江西武宁太阳山风电场工程装机规 36MW。两期风电场共用一座 110kV 升压站, 目前该升压站已同修水太阳山风电场配套建
设完成。
2.3 计划工期: 2023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3 月 5 日,合计 148 天。
2.4 招标范围:
本标段包括(但不限于) :风力发电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除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 以外)的采购、供货、保管(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 、锚栓供货;风机基础、箱变基础、风 机安装(含电气安装及配合调试) 、箱变安装(风机到箱变电缆及箱变到铁塔电缆敷设及安 装)、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道路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工作,其它工作集电线路地埋段、 施工便道征租地、工作联络、试验(项目常规试验、特殊试验及并网性能试验等所有试验) 并取得国家及当地电网所要求认可的相关(试验)报告。并配合完成公司集控中心接入工作。 投标人需负责环保、水保、安全设施、消防、职业病防护、防雷工程的材料设备购置、施工; 工程验收(防雷接地、职业病防护、安全设施等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及投产交付、档案移 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按照发包人的工程管理 策划, 实施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含临建设施、安全文明标示、标志牌、施工现场“六牌两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近 5 年须具有 1 个及以上 50 MW 及以上风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和 1 个及以上 50 MW 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建筑安装工程或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投运业绩,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 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提 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 MW 及以上风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 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本项目与拟
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等)。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 28 号令)相关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单位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是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 17 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