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定州热力衡水分公司2024年供热系统运行维护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2024-2025年采暖季供热系统运行维护及非采暖季检修,一次主管道约10.15公里,一次接引线约5.3公里,热力站11座,一个天然气锅炉,维护面积约93.22万平米。 2、建设地点:河北省衡水市
2.2招标范围:自衡水电厂厂区内主管道第一道焊口处,供、回管道阀门DN1200各一个,向南输灰支架上DN1200主管道,过S231、穿胡堂排干渠后,向南所有一次主管道、一次接引线及配套阀门、阀门井,至所供热的用热小区,一次主管道约10.15公里,一次接引线约5.3公里,热力站11座,一个天然气锅炉,维护面积约93.22万平米等;2024-2025年度需对一次管网电厂段灰架进行除锈刷漆保养,其中型钢共703米(300mm*300mm),钢结构水泥立柱74根(0.45m*0.45m*11m)。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两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1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下列两项业绩之一:A: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已完成的供热系统维护合同业绩;B: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DN500及以上供热管道施工(槽长)不少于3km,同时具有热力站施工不少于5座的合同业绩;
3.1.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投标人(含分公司)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为准)、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1 09:00:00 至 2024-07-17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