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及其管理各场站2025年后勤服务及武冈光伏电站除草框架协议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郴州市、永州市、湘潭市、邵阳市、怀化市。
2.5 服 务 期:
1)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部、湘祁水电、苏宝顶风电、桂东风电及北湖风电的后勤服务计划工期为12个月,计划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梅桥风电(湘乡风电)、连坪风电、回龙圩风电、江口风电、让家溪(沅陵新能源)以及武冈光伏的后勤服务计划工期为15个月,计划从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3)长沙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后勤服务计划工期为12个月,计划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4)武冈光伏电站除草框架协议的服务工期为36个月,计划从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5)如遇定标日期推迟,顺延开始服务的日期,服务终止的日期不调整;按照实际服务时间对应调整结算金额。
2.6 招标范围:负责为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部及其管理的11个场站提供后勤服务,包括提供综合管理、司机等辅助服务人员,负责清除武冈光伏电站场区内的杂草以及维护所在地的果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项后勤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