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 九江公司1、2号电除尘顶部加装封闭顶棚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1000MW)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城东北面约 16.8km 的银砂湾工业园区,距离西南面的九江市约 37.5 公里。北依长江、南临铜九铁路及杭瑞高速公路,西北距长江约 1.5km。
九江电厂1期装设2*1000MW燃煤发电机组 ,2台锅炉配套电除尘为龙净环保公司静电式电除尘器,规格为干式、卧式、板式,3室5电场,保证效率: ≥99.85%。电除尘器1、2电场为高频,3、4、5电场为工频,除尘效率≥99.85%(校核煤种),电除尘器出口粉尘浓度不超过40mg/Nm3 。
1、2号电除尘顶部为开放布置方式,由于运行多年外露的设备发生缺陷,如:顶板个别处有腐蚀存在强度不足的隐患,振打器底座雨天在内部负压的情况渗水导致绝缘子表面爬电、击穿短路等缺陷,设备无法正常运行。
1、2号电除尘顶部增设安装雨棚施工的区域位于生产现场,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现场施工空间有限的工作难度和高空作业中存在的风险。
2.1.2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对1、2号电除尘顶部增设雨棚改造项目负责施工安装和材料供货;
2)原顶部电动葫芦遮阳棚拆除。
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1.3本项目工期计划自2026年05月01日至2027年10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钢结构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4-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4-1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