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平朔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热电工程厂址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太堡露天煤矿工业广场。
项目建设2×350MW超临界直接空冷供热机组,配置两台循环流化床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1190t/h,额定蒸汽压力25.4MPa,温度574℃;汽轮机采用超临界、双缸双排汽、一次中间再热、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入口蒸汽参数为24.2MPa /569℃/569℃,机组的铭牌工况功率为350MW。发电机采用双水内冷却方式,额定电压20kV,额定容量412MVA,额定功率因数0.85(滞后),效率≥98.78%。
锅炉、汽轮机分别为哈电集团产品、发电机为上海电气集团上海电机厂产品。
招标范围:
平朔安太堡热电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1、#2机组锅炉本体及附属设备、汽轮机本体及附属设备、发电机本体及附属设备、电气系统设备(招标人电气专业自主维护的部分除外)、热控系统设备(招标人热控专业自主维护的部分除外)、除灰、除渣、除尘、脱硫、脱硝、化学、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阀)、信息系统、水系统管网(含地下管网)、空调、厂区内的汽水、各类电器、照明等的维护、检修、抢修、临修等,以及有关保温架子和零星土建工程等工作。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两年,暂定服务期为2024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招标人机组目前在基建调试阶段)。
2.4服务地点: 平朔安太堡热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平朔集团安太堡矿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力承修类一级)、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所要求的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评委会将在相关权威网站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实际具有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投标人不具有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则否决投标。
3.3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2台次300MW超临界及以上火电机组维护项目合同业绩。
注:(1)需提供合同原件封面页、工作(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
(2)提供的符合要求的单份合同业绩工作范围中需包含汽机、锅炉、电气、热控等专业维护项目。
3.4投标人拟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锅炉专工,均应具有至少1份300MW及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管理、维护项目业绩。
注:提供能体现出项目经理和锅炉专工的任职文件或合同业绩扫描件或客户证明文件。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24 年 01 月 31 日 09 : 00 : 00 至 2024 年 02 月 23 日 17 : 00 :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