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另还需设置兼职安全员,均须由驾驶员兼任。
各业主单位所属车辆如下:
序号 | 车型 | 车辆数量(辆) | 驾驶员数量(名)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小型客车 | 6 | 6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太阳能发电分公司 | 持有B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2名,持有C1及以上驾照的驾驶员4名 |
2 | 小型客车 | 1 | 1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德令哈新能源分公司 | 其中有A1驾照的驾驶员2名 |
3 | 中型客车 | 1 | 1 | ||
合计 | 8 | 8 |
1.2.1招标范围
黄河公司海西分公司2024-2026年交通运输服务。
1.2.2主要工作内容
发包人交通运输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礼貌行车,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2)承担发包人各型车辆的日常安全驾驶及检查、维护。车辆定期保养、修理由发包人招标的修理厂承担,费用不包含在本服务招标范围,承担简单的车辆日常清洁工作;
(3)承担发包人生产经营保障、公务等用车的安全驾驶服务;
(4)负责并承担派驻到发包人处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5)派驻驾驶人员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承担薪酬发放(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劳保、福利及辅助工资等)。负责驾驶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人·年)、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体检及岗前体检、车辆、驾驶证的年审、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等,对新聘驾驶员进行上岗培训,合格后正式上岗;
(6)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并配合相关各方办理善后事宜;
(7)建立人事档案,做到一人一档,(档案包括:驾驶员基本信息、工作履历、社会保险、职业健康体检等);
(8)依据发包人需求建立车辆管理各类台账(包括车辆档案、驾驶员档案、车辆安全检查表、车辆维修台账、单车油耗台账、月度、季度、年度的车辆各项费用报表),确保各项台账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9)协助发包方开展车班班组建设工作;
(10)其他与驾驶服务相关的事项(在合同洽谈时,可就相关事项与发包人进行具体协商);
(11)负责驾驶人员工伤及劳动争议解决。
1.2.4服务地点及期限
1.2.4.1项目服务地点:
本次交通运输服务其服务地点为常驻服务地点。常驻服务地点主要在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乌兰县区域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
黄河公司海西分公司: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距离西宁市500km;
德令哈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西出口金光大道,距离德令哈市区约15km;
乌兰光伏电站:位于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境内,距乌兰县西出口约10km;
1.2.4.2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进场服务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发包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发包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发包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1.2.5发包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便利
提供驾驶员住房根据实际人数,原则上按照两人一间考虑,每间房配2张床、1套桌椅及其他生活设施;驾驶员可在职工食堂用餐,但费用须自理。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项目各发包人单位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车辆运输管理企业。
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所有内容不得转包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方面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招标文件的获取
1.6.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6.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