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北二电厂3号4号锅炉水平及后竖井烟道清灰、清焦服务,3、4号锅炉水平及后竖井烟道清灰、清焦内容主要包括:锅炉折焰角区域的末级过热器、末级再热器、延伸包墙底部、水冷壁排管,后烟道区域的低温再热器系统、低温过热器系统、省煤器系统,后烟道包墙等以及其他应完成的各项工作。以上工作在2024年度根据招标方生产需求分阶段分项进行,具体实施范围、时间在合同执行期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服务期:暂定2024年4月25日-2025年4月24日,服务期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具体日期为准
2.4服务地点: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三级或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至少具有3份300MW等级或以上火电机组锅炉管排清灰或空预器高压水冲洗的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合同文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检修范围内容页,合同签订日期及签署页。业绩内容应体现锅炉管排清灰或空预器高压水冲洗);
3.3资格要求3: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3月1日09:00:00至2024年3月25日1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