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浙能北海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滩坑水电站的运营、维护等涉及的零星服务项目和劳务用工包括(但不限于):1、零星土建、安装及房屋修缮等工程;2、水、电等设施维修项目;3、应急抢修、抢险的配合;4、水工建筑物的一般维修;5、道路及水毁工程的修复;6、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的零星防腐、保温;7、总价承包项目(排水系统清理及全厂道路两侧等部位除草);8、零星配合用工。具体内容详见《北海水电公司零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书》。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5.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3月0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11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