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松桃苗族自治县大路镇大路村。
2.2、建设规模:主体厂房1栋,木屑加工棚及员工宿舍活动板房一栋,场地硬化2420平方,围墙470米,大棚改造、田间工程及厂房加工设备。
2.3、合同估算价:18096518.63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内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含已经获得中标通知书未开工)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26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4月02日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