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厂址位于秦皇东大街532号,暨电厂内东侧扩建端,占用现有工业用地约170亩,由 电力有限公司和河北省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按照各50%股比投资建设, 电力负责建设运营,装机容量700MW,设计供热能力819MW,可满足1800万平方米供热需求,设计工业供汽能力140t/h,项目总投资28.46亿元。项目拟建2台35万千瓦高效超临界一次再热海水冷却燃煤发电供热机组,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项目采用电厂扩建端“先建后拆”方案,采用高效超临界、低压缸零出力等技术,扩大供热能力满足供热市场需要。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具体范围详见各标段招标范围。
A标段招标及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7机组汽机房和锅炉房建筑安装工程;#7炉后建构筑物(包括除尘器、引风机室、送风机室等)建筑安装工程;#7机组主变压器(含防火墙)、厂用变压器、启备变建筑和安装工程;#7机组地下设施(含管沟和电缆沟等)建筑和安装工程;#7、#8机组公用系统电缆桥架和电缆安装工程(除海水脱硫EPC工程、特殊消防EPC工程等);其他建筑安装工程。详见技术文件。
2.1.3计划工期 :18+2个月。(计划 2025年10月28日#7机组投产发电,2025年12月28日#8机组投产发电。)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主体施工(主体工程建安部分 )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1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