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述
拉西瓦水电站位于青海省贵德县与贵南交界的龙羊峡谷出口段,挡水建筑为双曲拱坝,主厂房为全地下厂房,最大坝高250m,坝顶高程▽2460m,正常蓄水位▽2452m,总库容10.56亿立方米。受河水冲刷、风化、降水等影响,拉西瓦水电站下游河道部分路基淘空明显,坝上35kV配电室顶部及厂房2#照明室屋顶破损,前方班组墙面墙皮脱落、粉刷面变色,部分道路边坡浆砌石损毁,大坝左岸平台排水沟淤堵,导致雨水无法排出,路面积水严重,造成给生产运行、维护造成安全隐患,需进行维修。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拉西瓦水电站水工建筑物零星修缮及边坡清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1.2.2主要工作内容
本章规定适用于拉西瓦水电站水工建筑物零星修缮及边坡清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坝上35kV配电室顶部漏水处理;
(2)大坝左岸平台排水沟制作;
(3)水垫塘廊道顶部渗水处理;
(4)上坝、进厂公路排水沟(涵洞)清理;
(5)下游河道路基淘空处理;
(6)两岸边坡树木,杂物清理;
(7)浆砌石挡墙修复;
(8)前方班组办公室墙面粉刷;
(9)厂房2#照明屋顶更换;
(10)完成竣工验收及项目资料归档相关工作等;
(11)发包人不提供水、电和临时生产生活场地,投标人自行考虑,费用含在相关费用中;
(12)其它与工程相关的必要工作。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位于拉西瓦水电站生产区域。
(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以下资质的企业: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1)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安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个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水电站水工建筑物修缮维护工程(附合同复印件,须体现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工作内容)。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7.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12日18:00时至2024年4月20日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