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近期将陆续建设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图克区域煤矿水深度处理项目、6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5.5万吨/年粗苯加氢项目、1.2万吨/年粗酚精制项目及其他新建、技改、改扩建等项目,为加强上述项目的安全管理,招标计划委托专业安全管理团队进行项目安全管理。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根据招标人委托完成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0万吨液态阳光项目、图克区域煤矿水深度处理项目、6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5.5万吨/年粗苯加氢项目、1.2万吨/年粗酚精制项目及其他新建、技改、改扩建等项目的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期间高风险作业管理、承包商管理、应急救援、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变更管理、各类安全检查、应急管理、危化品管理、施工方案审核、项目设计安全合规性合法性审查、全厂总图方案安全合规性审查、参与各装置安全设计专篇、HAZOP等工艺安全分析论证评审、审查总体设计提出的安全专业统一遵循的标准及规范、审查设计过程中安全专业方面的疏漏缺陷、审查EPC/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适用且合法合规、研判建设期试车阶段风险辨识及安全措施、协助招标人开展专项安全培训、监管EPC/施工承包商安全培训效果、参与项目试车和安全验收工作、对现场施工等进行安全管理。在招标人公司安全环保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所管理项目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起草安全管理程序文件、制定安全作业的流程,经招标人批准后实施。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起至按招标人委托完成项目安全管理及服务工作止,服务期暂定36个月(最终以实际时间为准,原则上最后一份委托下发的时间在36个月的期限内),招标人有权在安全管理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期,中标投标人须无条件响应。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述项目所在地。
2.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 2019年至今投标人须具有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的投资额≥50亿元的含生产装置的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项目安全管理服务业绩或项目管理服务业绩(提供相关合同文件,须包含合同封面、含日期的签字盖章页、项目规模、工作范围内容、项目投资额等,项目投资信息可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00 :00至2024年05月28日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