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3 建设规模:2 台 538MW (9F 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2.4 建设工期:21 个月
2.5 材料名称:高温高压管道管材、管件以及工厂化配制
2.6 数 量:1 批
2.7 技术规格: 详细技术见《高温高压管道管材、管件以及工厂化配制技 术规范书》。
2.8 招标范围:2 台机组高压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低温再热蒸 汽管道、高压旁路阀入口及出口管道、中压旁路阀入口及出口管道、管件工厂化 配置及高温高压疏水管道等。
2.9 交货地点: 招标人工地现场或库房,车板交货,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 准。
2.10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 7 个月内交货。
2.11 其 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2)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 ”、“黑名单 ”供应商等),且有效期结 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 。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投标人 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或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或压力管道元件)B 级及以上 资质。
3.2.3 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投标人近 5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 个 400MW 及以上燃机机组或 6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 的整套高温高压管道(至少包含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热段管道、再热蒸汽冷段 管道)管件加工及工厂化配置相关类型材料供货业绩。(不接受部分、零星四大 管道管材(管件)加工、改造、技改、修理、更换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 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 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以及能够反映上述业 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
运行业绩:投标人具有 2 台套 400MW 及以上燃机机组或 600MW 及以上燃 煤机组项目的整套高温高压管道(至少包含主蒸汽管道、再热蒸汽热段管道、再热蒸汽冷段管道)管件加工及工厂化配置且运行满 2 年的业绩。(不接受部分、 零星四大管道管材(管件)加工、改造、技改、修理、更换业绩。)投标人须提 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证明材料 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 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及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 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投运的材料。用户证明的内容 需证明设备投运时间到证明运行良好的用户反馈时间满 2 年,不能证明满 2 年 的为无效业绩。)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 特别说明
3.3.1 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同品类的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 的投标人,视为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如采用资格后审) 已通过初步评审,但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的其他评审标准需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 求;未具备公司准入供应商资格的投标人,需满足本次招标文 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之一 ”通过初步评审后,方可进入详细评 审阶段。
3.3.2 参与本次投标且未在准入白名单内的投标人若通过本次招标初步评审, 则自动补充到相应品类白名单内,有效期与 (日期) 公示的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有效期保持一致。
3.3.3 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 以及
《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 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