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项目名称
科学城11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建安施工
2.3 招标项目概况
承担科学城11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建安施工工作。
2.4 招标范围
完成科学城11号地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内的三通一平、道路、暖通、给排水、通信、地块内电气、地块外电气、建筑、绿化等工程施工,完成验收、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确保工程最终满足使用的所有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项目地点
甘肃省嘉峪关市
2.6 计划工期
2.6.1施工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具备交工验收条件。
2.6.2保修阶段:24个月,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6.3建安进度控制关键节点如下:
(1)完成除绿化外全部建设内容具备移交条件:2024年12月31日前。
(2)完成绿化种植工作:2025年5月30日。
2.7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验收通过率100%。符合甲方需求约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范围需符合相关规定),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二级建造师证书的要求按注册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3)财务要求:/。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应提供以下资料:
a.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b.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记录,企业及法人代表近三年(202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
c.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d.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未被列入市失信黑名单证明,提供失信黑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在评标过程中,如评标专家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投标人提供截图有误、模糊、缺漏等情况),评标专家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现场可进一步查询和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5)其他要求:
a.已经列入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潜在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b.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2日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