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
2.3 标段划分: 石岛湾压水堆扩建一期工程常规岛安装工程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
2.5 计划工期:本工程两台机间隔10个月;单台机组总工期从FCD至商运,共60个月。本工程拟定1号机组核岛FCD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开工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除盐水厂房安装施工)。本工程范围内各系统或子项的安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其中,1号机组常规岛主厂房汽机平台整体交安日期拟定为2026年11月30日(FCD+31),常规岛具备参与热试条件日期拟定为2028年5月31日,名义安装工期(常规岛主厂房汽机平台整体交安至热试开始)为18个月。1号机组常规岛及BOP安装工程计划完工时间为2029年4月30日(FCD+60)。若后续项目进度发生调整,发包人将及时正式通知承包人,在此之前,承包人的相关准备工作按上述目标推进。
2)生活污水站(BEW)EPC总承包工程
现场实体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30日 。
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8月30日 。
其中具备污水处理能力:2025年7月30日。
现场开工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发包人提前15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之间可能存在不超过180天的偏差,需要承包人在报价中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承包人在开工前编制综合各领域一体化计划,一体化计划应充分考虑上述工期要求,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石岛湾核电扩建一期工程常规岛及BOP安装工程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的安装、服务及相关工作,主要涉及常规岛内8个子项,BOP57个子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一项1000MW级及以上核电常规岛安装工程施工业绩。各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盖章签字页、关键页等)以及能证明具备招标业绩条件的其他资料。
(4)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且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2)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4)具有担任1000MW级及以上核电常规岛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经验;或具有担任1000MW级及以上核电常规岛安装工程项目副经理级别(分管生产)经验。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盖章页、内容页以及能证明本人担任上述职位的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本工程允许分包,分包范围为水电安装施工、生活污水站设计等,分包企业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等与所承包项目相匹配的资质,分包前须经招标人同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6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