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电厂生产区域保洁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概况
宣威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云南省宣威市宛水街道办,公司建设有2台300MW发电机组,#9、#10机组分别于2003年12月和2004年6月投产发电。宣威公司全厂占地面积364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2128平方米。
公司按照厂站管理需要,进行生产区域保洁服务业务的招标采购。
1.2.2 招标范围
(1)本招标标的的服务范围为按照技术要求对宣威分公司生产区域提供保洁服务,保持公司良好的厂容厂貌,保证#9、10机组、综合办公楼区域、厂区道路、硬化空地等(详细信息见技术文件)生产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创造良好生产、工作环境,确保公司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达标。
(2)服务期:36个月(投标函按此响应),计划服务期自2026年10月至2029年10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服务地点: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电厂路1号
1.2.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要求
36个月(投标函按此响应),计划服务期自2026年10月至2029年10月,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2.4 服务地点
本报价服务工作地点为云南省宣威市宣威分公司厂区内。
1.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保洁服务业绩 (火电厂生产区域 ) 至少 2 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30 万元。 服务期限要求 1 年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自拟派项目负责人之月起往前推算,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连续 6 个月。
【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
自拟派专职安全员之月起往前推算,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连续 6 个月。
拟派专职安全员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需提供证明材料。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上述资质要求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提供更高等级同种资质证书视为符合要求。
②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业绩用户证明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用户证明, 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④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业绩要求(如有):如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其本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⑤社保证明材料要求(如有):上述人员如要求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社保网站养老险种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社保证明缴纳材料)。
1.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28 14:21:52,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0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