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上风电公司三墩风电场海上远程安全警戒服务(3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某风电场海上项目安装100台单机容量为4.0MW的风电机组和1台漂浮式风电机组,并建有35kV集电线路16回,110kV 海缆一回、220kV海缆3 回。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风电场海上安全警戒服务,由投标人建立海上安全警戒服务中心,提供风电场 35kV、110kV、220kV 海缆、海上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等所在海域通航远程安全警戒服务。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1.4质量要求:建立运维期警戒中心,对风电场区及220kV海缆海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警戒监控值守,通过现有的技术手段降低风电场区及海缆海域内通航安全及海缆锚害事件发生的概率。
2.1.5服务地点:服务地点:该海上风电场位于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三墩风电场位于南日岛北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海上安全警戒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服务内容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9-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10-04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