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计划委托的项目核准名称为新建真武50MWp农光(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调度简称“真武光伏”),项目归属新能源发电(扬州江都)有限公司,位于扬州市江都区真武镇恒丰村、谈套村、朱楼村一带。采用农光与渔光互补的综合开发模式,占地约800亩。项目备案容量为50MWp,实际安装组件86346块,直流侧容量为49.64895MWp,交流侧容量为40.2MW,配套新建1座35kV开关站。
根据项目备案要求,按10%/2h配置光伏电站对应储能设施,共配置5MW/10MWh发电侧储能系统,布置2个电池舱和2个PCS升压变舱。2024年4月18日首批并网发电,2024年5月14日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2.2招标范围
真武光伏电站厂区巡视巡检、检修维护、隐患和缺陷排查整改辅助服务、农业(渔业)实施管理、及相关的协助异常和事故(事件)信息报送、设备设施保洁清理、质安环保管理、资料档案管理及其它辅助管理工作,协助招标人开展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综合管理、运行辅助相关服务采购等工作,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司电力生产管理和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以电力生产管理系统等为平台,开展电站的运行维护服务工作,需采取电量提升措施,提升光伏电站上网电量,达到保障上网电量目标值,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和考核。
2.3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5年;计划时间为2024年11月至2029年10月,具体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②具备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光伏发电项目或储能电站的运行维护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项目规模、服务期限及工作内容等必要信息),应包含以下种类,多个种类可包含于同一个业绩中:
①一项50MWp及以上容量的光伏发电项目的运行维护业绩,已运维时间不低于三年;
②一项储能电站(含配储)运行维护业绩;
③一项农光或渔光互补项目实施管理业绩。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从事电站运行维护经历不低于5年,且有1年以上的电站负责人管理经验(需提供合同文件、经投标人盖章的项目负责人任职说明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服务期限及工作内容等必要信息);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_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_。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9时整至2024年10月22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