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补连塔矿补连塔、石圪台、哈拉沟、寸二四座煤矿的17台煤粉锅炉及制粉站的外委运营服务项目。其中,补连塔煤粉锅炉容量2×40t/h+5×20t/h,1个制粉站(30t/h);石圪台矿煤粉锅炉容量2×30t/h+2×20t/h,哈拉沟矿煤粉锅炉容量2×20t/h,寸草塔二矿煤粉锅炉容量4×20t/h,锅炉总容量400t/h。锅炉房热源主要为各自矿区井口、地面生活区、办公区、车间等区域供热,年总供热约95.7万蒸吨。补连塔矿、寸二矿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地处晋陕黄土高原的北缘水蚀沟壑丘陵区,地势西高东低,地形为丘陵沟壑区,最高点海拔1490米,最低点海拔1074米。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6-2027年度补连塔、寸二两座煤矿的11台煤粉锅炉产生的灰渣进行清运及处置服务,预估处置量约16000吨,投标人自行配备全封毕车辆及装载机将两座锅炉房产生的灰渣(干/湿灰渣)清运出厂并进行综合利用处置,清运频次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期间所需的装车、运输、卸车、过磅、综合处置等全部车辆、人工及用于此项工作的所有全部工作(包括投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灰渣必须实现 100%综合利用,并提供综合利用证明及固废处置三联单,处置车辆需配备实时 GPS 轨迹追踪功能,并留存装车、卸车照片(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补连塔、寸二煤粉锅炉房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政府审批的炉渣或灰渣回收利用项目的批复文件或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炉渣或灰渣回收利用的场所环评批复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灰渣清运及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每份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不能表述要求信息的可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作为补充。发票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金额等信息,发票扫描件应清晰可辨,每份合同项下至少一张发票需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的对应发票验真截图,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无效业绩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8-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8-19 10: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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