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鑫麦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小麦面粉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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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12月4日
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小麦面粉精深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鑫麦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临泉经济开发区姜尚大道东侧、红星路南侧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永益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2000万元,环保投资404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购置投料绞龙、提升机、面粉储罐、洗筋机、离心筛、精制离心机、脱水机、粉碎筛分机、淀粉包装机等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围墙绿化、环保、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小麦蛋白粉10000吨、小麦淀粉30000吨、面筋制品6000吨、蛋白饲料8000吨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或洒水抑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临泉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需满足《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表2排放限值和临泉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小麦淀粉及蛋白粉烘干废气、小麦淀粉及小麦蛋白粉包装废气、蛋白饲料烘干包装废气、沼气锅炉燃烧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小麦淀粉及蛋白粉烘干废气经除雾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21米高排气筒排放;小麦淀粉及小麦蛋白粉包装废气经侧吸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21米高排气筒排放;蛋白饲料烘干包装废气经侧吸罩+除雾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21米高排气筒排放;沼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污水处理站废气负压收集后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楼顶达标排放,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油烟排放相关限值。项目生产期间,要加强设备及车间的密闭性,提高车间生产线集气收集效率,减少和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区域回填土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废脱硫剂收集后交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污泥委托有机肥厂家进行清运处理,用于有机肥的深加工。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设置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不少于20m2,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10月18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以“政分中心发改投资函[2023]26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