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煤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北部、贺兰山中段腹地,行政区划属石嘴山市大武口区管辖。由于白芨沟煤矿人行井锅炉房安装有2台燃烧蒸汽锅炉属于淘汰类锅炉,依法依规予以淘汰拆除。锅炉拆除后为解决部分设施供热,在人行井口新建空气加热室和配电室,井口防冻采用电加热器供热;汉餐食堂、矿山救援队、生活污水处理站设置三个供热点,采用太阳能异聚态采暖。热源主机安装在室外。此次改造依法淘汰落后锅炉,改用清洁能源供暖,切实保障矿区生产生活正常采暖。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其中:人行井空气加热室及配电室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车棚的车挡、成品车位牌制作、安装、现有车棚内车挡拆除及恢复、充电桩拆除及恢复、新建车棚区域侧原有围栏拆除及恢复,新建汉餐食堂供热泵房选址处现有电杆拆除不计入本次招标;除甲供设备、材料以外,其余材料全部由乙供,甲供设备及材料详见明细表)。具体以施工图为准。主要为:
(1)人行井片区
①土建工程
人行井处拆除原绞车房,原址新建空气加热室及配电室,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56㎡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②安装工程
人行井新建空气加热室及配电室内安装3台矿用煤安防爆电加热型空气加热机组及配套配电、控制设备。安装空气加热室至人行井送风道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拆除井口加热器2套、人行井燃煤锅炉2台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汉餐食堂片区
①土建工程
汉餐食堂西侧新建供热泵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1.7㎡;汉餐食堂西侧拆除原钢车棚,新建顶部可以安装太阳能聚热板的屋面承重车棚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②安装工程
汉餐食堂新建供热泵房外安装5台太阳能异聚态主机,新建车棚顶部安装160片聚热板,供热泵房内安装2台循环泵及配套定压泵、软水器、水箱等。拆除燃煤锅炉、水泵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3)救护队片区
①土建工程
救援队院子处拆除砖混结构锅炉房,原址新建供热泵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6.5㎡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②安装工程
救援队院子新建供热泵房外安装2台太阳能异聚态主机,办公楼南侧地面安装64片聚热板,供热泵房内安装2台循环泵、配套定压泵、软水器、水箱及相关配套设施等。拆除燃煤锅炉、水泵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4)生活污水处理站片区
①土建工程
生活污水处理站大门北侧,新建供热泵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71.7㎡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②安装工程
生活污水处理站新建供热泵房外安装3台太阳能异聚态主机,地面安装80片聚热板,供热泵房内安装2台循环泵、配套定压泵、软水器、水箱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1.4 项目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白芨沟煤矿。
2.1.5质量要求: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1.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2.1.7 结算及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每月按工程实际进度办理进度结算,进度结算至合同总价款的90%,停止办理建安工程进度结算。
②中标人完成合同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2)付款方式:
①中标人应当向发包人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依据发票、结算及资金计划支付中标人工程款。按进度结算的100%进行支付,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相应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停止办理建安工程进度款支付。
②工程办理竣工结算后,发包人支付剩余工程款时留置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届满无质量问题后,中标人需按照发包人规定的程序履行质量保证金释放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发包人一次性无息返还中标人质量保证金。
③支付方式:全额银行电汇。
2.1.8履约担保: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下发30日之内,按照中标价款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允许中标人自主选择以下任一形式提交:
1)现金/转账:通过中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
2)银行保函:甲方认可银行名单下的银行开具的不可撤销、无条件的见索即付保函。履约担保期限覆盖合同期,在合同截止日期60日内充分有效。
承包人单月工程进度未达发包人下达月度计划80%,或连续两个月进度滞后累计影响总工期超 15 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还应承担由此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1.9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作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民工工作保障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07 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宁人社规字 〔2024〕1 号)、《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宁煤办〔2024〕214号)等相关规定和政府劳动监察大队要求,本合同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在合同履行期间,由发包人每月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至三方设立的农民工专用账户,由承包人配合提供相应的资料给协议中约定的当地银行,以确保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该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60日后且没有发生与承包人有关的工资拖欠、群体性上访、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涉及工资问题事件时,按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2)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维保类合同外委人员管理的通知》(宁煤办2024]43号)的相关规定。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建安工程(合同工程范围须同时包含土建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内容,不含施工劳务分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建安工程(合同工程范围须同时包含土建工程及机电安装工程内容,不含施工劳务分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有效的建筑工程类或机电安装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的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6-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6-23 16:00:00。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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